为促进天津市现代农业种业加快发展,2017年天津市财政将对农业种业基地建设项目采取上年度贷款、下年度贴息方式给予扶持。本次贴息申报范围为2016年农业种业企业发生的农业种业基地建设贷款贴息。
贴息额度从贷款起息日开始,按2016年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。每个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,超出部分不予贴息;每个种业基地内的单个建设项目财政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。贴息期最长为3年。
据悉,此项财政贴息政策旨在加快推进天津农业种业基地建设,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,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,提升种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。财政贴息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育种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;种质资源的引进、储存和更新;育种试验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和生产资料购置;良种加工、检测及包装相关设备购置;育种科技人才的培训。